如题所述
服役军人的家属,一般不直接领取优待金。是服役的义务兵退伍后的第二年五六月份,由当地民政部门,将优待金打到退伍士兵的个人帐户上。
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