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波北仑小港开了家服装店,开了有4年多了,房子75平方左右,今年8月初房东说8月底要拆迁要我们搬走,到8月10几号又说25号拆迁要我和其他几个经营户搬走.8月的时候我20多万货一下子处理不完只有赔本处理了.到现在8月份就亏了5-6万了,到月底还不止这个数,另外积压的货又很多.本来想拆迁赔偿点我就少损失点.不过现在房东把我们营业执照复印件拿去后说没有赔了.说给我2千块钱让我走.那么现在我的损失怎么办?我该怎样拿到属于我的赔偿金?如果到时候我们拿不到拆迁的赔偿金我肯定不会走,那么我8月份的损失又怎么算?
不懂不要回答好不,一般的租房合同有几个会提到拆迁赔不赔偿的问题啊,基本都不会有拆迁方面的条款,不过我这就1条是说:在合同期内如果拆迁,房东须向我退还剩余月份租金.但赔偿方面什么都没有提,另外赔偿是国家赔给房屋承祖人的经济损失补偿,跟房东没都大关系,只不过房东是房屋所有人这个赔偿需经过他的手而已,这样就能私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