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陕西榆林靖边 2013年11月提车尼桑逍客 按揭款已交 现在2014年9月 因为银行没

批贷款 现在打算付全款 但是4s店说要给这10个月的费用 要求额外付钱1万多 这个合理吗

按照程序来说你们的协议是贷款买车,那么贷款的事实没有发生就不存在合同违约问题,车辆也没有抵押给银行吧?所有权是你把?所以你不用交这个钱,按揭是4S点办理的服务嘛?如果是这也是他们的责任,并且对于您需要提前全款支付也是他们造成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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