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2002年给我买的保险,假如我不去,能否要求工厂为我购买剩下的5年保险?2、现在个别同事是按照每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60%去拿赔偿,但是这个60%是公司单方面提出的,合理吗?3、我每天平均工作10个小时以上,每月只有2~3天的休息时间,可以向公司索取加班工资吗?4、如果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拿到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