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汽车,对方电动车,电动车闯红灯,带人,逆向行驶,撞上我方正常起步的汽车,交警认定同责。现在骑车人没事,电动车带的人受伤,受伤人的所有医疗费全部已由汽车方垫付。事故认定后,电动车方不愿意支付汽车方一半的汽车维修费用,就这么拖着。交警判定的是否合理,我因如何处理?
好的,谢谢,周一就去走相关程序
追答不用客气。可以采纳吗?呵呵
那是否可以重新判定事故责任呢,电动车方违章带人的医药费,是否要我方支付,我现在很郁闷,电动车牛的要死,说有人受伤他不应该支付一分钱
追答对责任认定不符可以申请重新评定,看看通知单的日期超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