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21
已录口供,是要存档备查不能修改的。如果被讯问人认为口供有不妥之处,可以进行补充。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楼主说的情况是法律允许的。
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对自己知道的情况的真实描述。如果记录的内容与自己的描述不一致的,当时就应当更正。如果是事后才发现自己的描述与记忆有偏差,也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自己的更正意见。更正意见,可以是申请侦查机关重新谈话并作询问笔录,也可以自行书写更正的情况说明递交给侦查机关。
在法律上做这样的规定,就是要保证知情人在描述案件相关事实的时候,尽可能保证反映情况的真实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9
你不知道公安局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如果警察是态度好的话,就还有希望,如果态度很差,你想去改他非但不让你改甚至要要怀疑你已做笔录的真实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4-29
不可以撤销。你可以下次按你自己的真实意思说。如果涉及办案可以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