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4
劳动者医疗期满继续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需要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但用人单位未解除合同前,用人的依然应当按照病假工资规定支付疾病救济费。
第2个回答 2012-01-15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3个回答 2012-01-15
在规定的非因工致病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第4个回答 2012-01-15
可以的,不给就告他,不过具体要看你是什么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