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我两万块拖欠两年多,目前为止已申请执行了半年对方还是不还款,现执行局让她到法院后她要求每月还

我一千元,我不同意。我要求她一个月内必须还款,可执行局人说让我写成五个月内还清,这又拖半年,到时她又不还那怎么办?执行官让我写成半年还款这是什么意思?已经通知她半年了了不还,现在还要半年。有懂的吗?

你应该知足了,常言道不怕要账的能,就怕要账的穷,对方无力偿还神仙也没治,现在在执行法官的强迫下能在半年内承诺还清这是最好的结局,当前法院最头疼的是经济纠纷,判决了执行不了,执行率不到30%。还好她能半年内还清对执行局来说是一个很容易执行的案件,所以你一定满足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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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6
法官是在调解。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执行法官就必须在执行期限内结案。要么付款,要么出具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终止执行。等你发现其名下有可执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第2个回答  2019-07-26
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申请执行庭把对方列为失信黑名单!
第3个回答  2019-07-26
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保障每月清偿定额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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