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认为笔录不客观并拒绝签字,你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笔录,如果到了法院审理的时候,属于被告人供述,也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笔录的内容的真实与否,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阅读和核对笔录的权利。

处理方式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正常情况下,讯问过程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

如果做完笔录后,嫌疑人核对完笔录,对内容无异议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签名纳印。犯罪嫌疑人拒绝纳印,直接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签名纳印,直接提供笔录和讯问录像就行了。如果笔录内容与嫌疑人所述有所出入,嫌疑人提出修改笔录的,应当修改笔录,修改完后让嫌疑人签名纳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就算嫌疑人胡编乱造,有悖于事实,也应该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能否认定坦白的主要依据,坦白是可以从宽处理的。

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光凭嫌疑人供述也定不了罪。嫌疑人现编乱造,零口供,只要证据扎实,形成证据链,也会对嫌疑人定罪。所以,嫌疑人在核实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纳印。提出异议后,修改后,应当签名纳印。

一般笔录都是客观的,针对这一情况,不排除两种可能,须谨慎应对

一、一问一答的情况下,书记员笔录一般不会出错,也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记录,我也是书记员,庭审中就出现过记录了当事人的原话但是在形成笔录签字过程中,当事人看到有些内容,自己当庭没有说出来,但是要却说自己说过了,必须让改或者加,这样简单的加一句话,很有可能改变或影响案件的判决导向,如果自己记录没问题,笔录是坚决不能改的,不签字可以备注当事人拒绝签字就可以。

二、遇当事人长篇表述的时候,书记员一般都是跟不上话语速度的,只记录核心内容,这时候不排除有漏记的要点,当事人要求加,自己和审判人员对当事人的表述一般都有印象,如果确实有,可以修改笔录,最好是在形成的笔录上手写然后捺印,还原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书记员笔录是法庭法官检察、侦查、判决的重要依据和重要组成部分,对待不同的情况一定要慎重,而且要随时平时审判、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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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4
只要你的证据够充分,是可以强制要求他签字的,如果他拒绝签字的话,你可以耐心跟他讲,跟他沟通。
第2个回答  2022-05-14
办案人员出具情况说明,表明犯罪嫌疑人不签字的原因,并附在谈话笔录之后,保存好询问视频,上报领导。
第3个回答  2022-05-14
这个时候应该让律师去看这份笔录的真实性,如果对方不签字的话,可以选择再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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