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仲裁被迫离职?

天津市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以提出被迫离职,支持的依据是什么,听说有明文规定

可以。

参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和第46条。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的。注意。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注意:所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要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仅仅只是缴纳,但不及时不足额,就算不上依法。

因此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走被迫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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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8
天津市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并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支持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只能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社保中心举报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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