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判的缓刑,法院让他把判决书拿回当地派出所盖章,他没去,请问,当地派出所还能查出来吗

我一个很好的朋友,现在他要考公务员,但是他被法院判了半年缓刑,法院让他回户籍地派出所盖章,一个什么函,大概就是让当地派出所知道他判刑了,执行缓刑意见书吧好像。请问他没拿去盖章,这样的话,还有案底吗

当然有案底啊!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被录用为公务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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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4
给他一次机会都耍小聪明。也不想想,法院为何要他拿去派出所盖章,因为按照规定,受了刑事处罚的人,法院应当将相关情况报送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也就是留案底,对于判处缓刑的罪犯是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进行矫正的,法院的案卷材料里面必须要有此方面的材料体现。他倒好,以为不交就万事大吉了,聪明过头了,人家法院还等着他把盖了章的材料送回缴销呢。
第2个回答  2012-01-22
有案底!
第3个回答  2012-01-22
肯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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