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定义是什么

我爷爷去世,所有存折都让我姑姑偷走,剩下奶奶不管,多次索要,我姑姑说那是我爷爷给他的,但是我奶奶明确说,是我爷爷去世后他拿走的,而且在我爷爷去世后他取走爷爷的存款并销户,请问,他取走的钱算遗产吗?
抚恤金算遗产吗

1、遗产的定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姑姑取走的钱也是爷爷的遗产,因为那是爷爷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扩展资料

85岁的老人方映离世前立下了遗嘱,把房产全部留给了孙子周培晖,但老人的两个女儿不乐意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不愿与侄子协商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无奈之下,周培晖将两位姑姑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今年7月份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已作出判决,法院确认老人方映所立遗嘱有效,其遗留房产产权归周培晖所有。

老人方映生育了三个子女,包括两个女儿周小燕、周素娥及儿子周绍裘,周培晖是周绍裘的儿子,即方映的孙子。

2009年7月1日,方映在东莞市公证处立下《遗嘱书》,声明她所有的两处房产的份额在其去世后,由孙子周培晖一人继承。

2012年1月1日,方映去世。周培晖多次与两位姑姑周小燕、周素娥协商办理老人的遗产继承手续,即配合他到东莞市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书》,但两位姑姑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

无奈之下,周培晖将两位姑姑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确认祖母方映所立遗嘱有效,同时确认祖母的两处遗留房产份额全部归他继承。

今年5月26日,东莞第一法院受理该案,并于2014年7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院认为,该案应当按照遗赠办理。

最终,法院认定,方映于2009年7月1日所立遗嘱合法有效,案涉两处房产二分之一的份额应由周培晖享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人过世遗产留给孙子 两女儿拒办遗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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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2个回答  2021-06-23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姑姑取走的钱也是爷爷的遗产,因为那是爷爷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3个回答  2012-01-08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当然是遗产。如果没有遗书证明的话。按照遗产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 妻子,女儿都是第一继承人,可以再次进行锁要进行遗产的分配
第4个回答  2012-01-08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追问

那他撒谎说是我爷爷生前给他的,也属于遗产是不是

追答

只能走法律程序 让他把遗产退出来 按法定程序重新分配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556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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