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后可以直接起诉包工头吗

如题所述

可以直接起诉或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有伤残),再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劳动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首先,从医疗费用的角度来说,工伤的治疗费用需要做好规定,比如工伤保险待遇中提到的项目,工伤保险中提到的药品清单,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都要一致,以上规定已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经办理的机构应当对国家有关目录中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受伤期间或受伤后的康复护理费用、医疗辅助设备等进行检查,如果上述费用属实,由工地公司及时结算。
其次是伙食补贴和交通住宿费用,如果受伤工人因当地医院原因需要转到其他医院治疗,但由于各种问题不能在其他地方住院或工人可以在其他地方接受治疗,建设单位应针对这种情况给予基本的伙食补助和交通住宿费用。根据规定,还包括根据医院评估的残疾程度进行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应该支付多少生活护理费,是上一年度某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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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6
您好:1、如果您和工地签订的有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收据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起草仲裁申请书向单位(或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工地给您认定工伤并赔偿您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才可以向单位(或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您没有和工地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般的雇工关系,那么您可以在收集好证据、起草好民事诉讼状后直接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9-27
找个能说会道的人,先跟包工头谈判,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但是法院有可能不受理。实在不行了找人去堵工地,或者找个嘴巴厉害的人去上访。不要听律师说的套路。劳动局这些不会管你的,他们会以各种方式拒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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