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配置规定及相关内容

如题所述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原则

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管理人员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 3个(三班倒)。
3、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保安管理人员的配置标准:
(1)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4人;
(2)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每个高压配电室值班电工3人。
2、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电梯工每10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工程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⑴ 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⑵ 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⑶ 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 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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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0
三级标准的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普通住宅10万平方之内一般不设置副职,每十万平方配备一个保洁员和一个维修员;根据门口的多少配置保安,原则上3人加1领班;超过10万平方,每增加3万平方增加一人;维修人员20万平方之内设2人。其他人员配置根据小区的高档程度和管理要求确定。级别越高要求配置的岗位必须增加,例如一级标准必须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待员和维修值班员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11
物业人员的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测算,还要分为写字楼、卖场还是小区,写字楼如果高挡,人员的配置就要求高一些,不过物业人员无非配置为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经理)、工程主管、综合维修、三班运行、各专业负责人、客服中心、保洁部、安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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