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 让不让骑摩托车

如题所述

辽宁省大连市部分区域不让骑摩托车。

一、大连市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

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二、大连市限行道路  

中山路、人民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黄河路、五五路、中南路、七七街、南山路、白山路、迎宾路、山峦街、解放路、港湾街、联合路、迎客路、西部通道、东联路、东北快速路。  

三、限行措施  

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总质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外省市和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区域号段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段的摩托车和所有非机动车,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内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城市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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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4
大连市内四区禁止骑摩托车。违规将处罚2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罚款并视情节严重暂扣车辆。不过大连有不少人偷摸骑,反正看到交警就跑,交警不好追你
第2个回答  2015-07-04
第3个回答  20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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