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06
关于 闫清华 事件的建议
一、这次事件很明显就是一起医疗事故,责任人是值班医生和值班护士,医院可能有一定连带管理责任,但绝不是主要责任人
二、家属拒绝将孩子的ST移往太平间的做法是错误的,虽然感情可以考虑,但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和通过堵塞交通来表达诉求的做法一样,不能以妨碍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来达到申诉自己诉求的目的。
三、家属拒绝任何解决方案的做法不利于解决问题,到信访办上访更是没有必要,这种事情与政府无关。
四、家属可以考虑医院和律师的调解建议:1、必须申请医学鉴定,这是界定责任的关键,也是提出赔偿的依据;2、医学鉴定全过程必须透明公开,必须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3、如果医学鉴定结果责任在医院的医生与护士,此二者负责主要赔偿,医院负责次要赔偿,赔偿标准由双方律师协商;4、如果医学鉴定结果不在医院,鉴于弱者保护原理,由医院和卫生部门给予精神抚慰金。
第2个回答 2012-01-07
我相信是真的,2009年冬我同学的姐姐生小孩,提前一天到县里的妇幼保健医院待产,第二天早上6点多顺产生了一个儿子,当时她姐姐还很健康,只是小孩有一点憋气,女医生把小孩抱走了,说是到另一病房检查,她姐姐躺在手术台上没人理会,过了一小时,她姐姐就痛的要命,这时那女医生才回来说是小孩没保住,死了,这时她姐姐已经痛晕过去了,医生这才去看她,说是病危,要送到市医院,等救护车送到市医院,医生说已经太晚了,瘀血已经进入她的五俯六脏,早上九点不到就去世了,知情的医生告诉她,是因为那个女医生根本就忘了帮她姐姐的胎盘同瘀血清理干净,而酿成了这起悲剧,她家人悲氛万分,找妇幼保健医院的院长讨个说法,可是她们竟然置之不理,后来竟然让村长来找我同学的爸爸,说再闹的话让他们先想想他小女儿(我同学)的工作问题 (她是教小学的老师),卑鄙不??还用二十万元来打发他们!二十万啊,一条人命,活生生的人命啊!最可恶的是他们还把病历也拿走了,告也告不倒她们,听说那女医生的老公后台很硬,在那女医生的手上已经不止一条人命了,这都是什么社会呀!!青天在哪里???
第3个回答 2012-01-07
我不敢说是不是事实,但是我在湖北恩施土家族自治区建始县高坪镇的卫生院,那是10年的大年27了,我儿子高烧不退,就去到镇卫生院,当时是接近中午12点了,在门口挂完号之后,去儿科找医生,问人说在三楼,在三楼问了一个医生,医生说儿科医生吃饭去了,让我们等一下,等了差不多一个钟都没来,在问别的人说医生要休息,要晚点,妈的,那群垃圾医生,中午就没人值班么?后来没办法就打车去到建始市区去看,现在的医生看个病要收红包,还摆个架子,以前的医生是天使,现在医生就是恶魔,越是大医院就越是这样。什么救死扶伤,吸血鬼还是刽子手!!!
第4个回答 2012-01-05
现在的社会确实有一股歪风邪气,挂着人民的名字的没有做多少为人民的事,没有挂人民的却在默默的为人民做事。同情你,支持你,天理昭昭,民众不可欺,这是真理更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