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相关责任人员 怎么处理的?

如题所述

16.缪伟忠,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0年12月起兼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荣亚清,通号集团天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陈红,通号集团质量管理部部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19.张海丰,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宋晓风,通号设计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分管列控所,通号集团经营中心副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张苑,通号集团副总工程师,通号设计院董事、总工程师。给予撤职处分。

22.马丽兰,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室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吴镝,通号设计院市场经营处副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24.李志兵,通号设计院总工程师室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25.陈锋华,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列控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兼纪检委员。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6.罗松,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通号设计院列控所总工程师。给予降级处分。

27.叶峰,通号设计院列控所高级工程师,LKD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项目实际负责人。给予降级处分。

可以看: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12/28/11633069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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