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阿里巴巴在中国上市将会面临很艰难的过程,其次,经济方面也会消耗更多。
从法律角度分析阿里巴巴的上市地选择:阿里巴巴在境内上市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首先,拆除VIE结构技术复杂。将境外权益转到境内,过程中涉及到系列协议的终止、废除等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
软银、雅虎持有阿里巴巴开曼公司股份,阿里巴巴开曼公司通过VIE结构控制境内阿里巴巴集团的权益。“如果把阿里巴巴开曼公司变成空壳,权益转回到境内,不再向其输送利益,软银、雅虎持有的是空壳,是不是该在境内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中,但问题就在于,当初设置VIE结构就是不让外资投资境内的公司。”
且不说软银、雅虎愿不愿意退出,假设二者愿意退出,阿里巴巴集团按照上市的价格赎买股份,如果阿里巴巴集团估值达到千亿美元,雅虎软银所持股份加起来估值几百亿美元。通常拆除VIE架构,可以通过内地人民币基金接盘。“但阿里巴巴体量这么大,没人能接这个盘子。”
其次,牵扯到的税务、审计和时间成本高昂。阿里巴巴集团之前为上市所做的准备,包括文件、期权等方面,都是按照境外规则设计。如果转回境内,一是面临大量税收,二是需要按照境内的会计准则重新设计。“税务、审计的成本都是非常惊人的,超出很多人的想象。”
登陆A股也不利于阿里巴巴的国际化进程。“如果在美国上市,可以用美国上市的股份直接做股权并购,成本很低。如果转移到国内,对未来在国际上并购无正面影响,转移到国内不是理性的做法。”
综合以上分析,阿里巴巴是不会在中国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