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实体店做代购要负法律责任嘛?

有亲戚在美国,现在想开一家实体店做代购,就是从美国拿货回来卖,我知道这样做要不要负法律责任,算侵权嘛!还是别的!希望知道的,能和我说一下,谢谢大家啦!

不超过一定限度,代购是合法的,分两种情况:

1、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

2、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如果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当然,存侥幸心理,超过以上法律政策规定,为了逃税而代购是违法的。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扩展资料:

8月1日,海关总署第56号文正式实施。公告要求:“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电商法》昨起实施 “代购”也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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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7
你这样做,属于漏税偷税。如果开实体店的话,工商查到你这些进口商品没打完税的话,是要没收并罚款的。追问

那我打税呢!

那我打税呢!

追答

打完税的话,你还有什么赚头?甚至比这边的还要贵。没利润可赚的。你还不如开个网店还好?这样又不怕有人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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