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人口超过14亿没有? 之前是第几次人口普查

每次人口普查相隔多久 ?如果可以,麻烦把每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和结果详细给我列出来下~
谢了!

目前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一次,即逢“0”年。

第一次人口普查:
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其中:
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
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内有:
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
待解放的台湾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台湾公布的数字);
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6月30日24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723,070,269人。28个省、市、自治区(按:天津市当时隶属河北省)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为694,581,759人,其中男子356,517,011人,占51.33%;女子338,064,748人,占48.67%。台湾省、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等人口为28,488,510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
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
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中,除西藏自治区交通及为困难的个别地方(28,601人)是利用行政记录材料进行估算的以外,全部以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直接调查。

第四次人口普查:
全国人口为1160 017 381人。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0 204 880人①。香港、澳门地区中国同胞的人口为6130 000人。
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时1 008 175 288人相比,八年间共增加了125 507 213人,增长12.45%,平均每年增加15 688 40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8%。
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按户口登记状况分:
常住本县、市,并已在本县、市登记了常住户口的1 100 727 541人,占总人口的97.37%;
已在本县、市常住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地的19 829 712人,占总人口的1.75%;
在本县、市居住不满一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的1523 911人,占总人口的0.14%;
普查时住在本县、市,常住户口待定的8164 236人,占总人口的0.72%;
原住本县、市,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238 001人,占总人口的0.02%。

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
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年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平均增长率下降0.5个百分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这次人口普查的漏登率为0.12%。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这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比重大幅上升。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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