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 能否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吉林十级伤残 劳动合同到期后 能否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能得多少 最好能告诉我相关文件的出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退休,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指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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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5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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