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出生地:此项应该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机构所在地来填写;
2、户口申报地:是指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以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与其出生地是无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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