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服役时受伤致残,当时没办军人伤残证,退伍10年了,想问一下现在想办的话还可以补办么?

如题所述

基本没戏!因为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归纳一下:
1、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的三年之内
2、有在服役期间在部队卫生系统治疗的经历和病历,或者住院出院小结(民政局会去确认);
3、原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负伤经历(事故)证明。
可以讲你要得到评审残疾军人的,几乎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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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9
新的伤残军人安置条例明确:之前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在退役时因故未进行评残的,可以凭退役证、服役档案材料以及当时的医疗档案向部队医疗机构申请评残。
医院会为病人保留医疗档案的,可以回医院凭退伍证调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10
如果说你一直没有退伍移交地方还可以,部队会主动与你商量给你评残和一些补助,但是你08年已经退伍了,你已经与部队不在有任何关系,谁也不会肯定你的病或者说现在头比较严重的受伤是在部队的原因还是后来回到家的原因,所以部队不会帮你办残疾证。另外,因为你与部队现在已经脱离关系,就是找人想办都很难啊。
因为退伍的时候要把残疾档案和相关病情转移动地方民政部门,到时候要给你定期发钱的,可是退伍已经到民政部报到了,没有证明你伤残,现在更是不能加入你伤病,让民政每年给你发补助的。
第3个回答  2022-11-08
可以的,首先有部队医院的原始病历,最好能体现出因工作原因,然后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补评伤残,经审核通过后,到省级荣军医院做伤情鉴定。我是退役16年补评的伤残。
第4个回答  2019-11-22
要留有原始材料!或档案证明!到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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