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2011年6月拿到的毕业证;2010年12月份开始到单位实习,实习期间与单位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期限为1年的;在单位工作一年来,公司是2011年5月份开始办理的社保,在政府网上能查得到,但是一直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在公司待了一年后,感觉待遇太差,而且经常加班到深夜,没有任何加班费等,现在单位想敢我们走,再去招一批新的实习生,这种情况能找公司理赔吗?能申诉双倍工资吗?有没有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