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社保转移问题

在深圳买了3年的社保,然后在惠州、东莞各买了一年的社保,都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现在要在广州那边买,怎样把之前的社保转在一起?需要什么证明和资料??

办理流程:
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惠州、东莞、深圳社保局各打印一份社保缴费凭证(有些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时还需提供在那个地方工作过的最后一家公司离职证明,所以去打印前可以先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了解清楚所需资料,拨打异地社保局电话时在12333前加上那个地方的区号即可),在广州办理参保手续后把那三份社保缴费凭证交到广州的社保局就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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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30
您好!由于现在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会出现不转移也能重新交社保的情况。最好还是转移到新单位接着交,免得以后合并比较麻烦。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当然了,各地机构办事效率不一,时间就不好说了。
第2个回答  2011-12-30
先在广州社保局买社保,然后提供在深圳、惠州和东莞参保的缴费清单(在当地社保局打印并盖上当地社保局的章)在广州社保开具接收证明,再凭证明到相关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有的地方是不用自已再去的,社保局发函就能办理转移,你以咨询广州社保局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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