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几篇写足球明星的散文。

越多越好,谢谢。

我喜欢的足球明星——罗伯特·巴乔  当国人们怀着虔诚的心,昼夜颠倒,在电视机旁观看世界杯比赛的时候,看着奔跑在绿茵场上的熟悉的、或者崭新的面孔的时候。我们不禁回忆起那些昔日的英雄,他们独特的、富有魅力的身影,时时在我们的脑海里闪现。他们是足坛骄子,他们带给球迷无数欢乐的时光,也带给球迷不少的伤感与悲痛。他们伴随球迷一起度过了青春年华,看着他们双鬓的白发,我们再对镜自照。是的,我们和他们一样,渐渐老去。“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足坛也是这样的。即使再英武的人物,他们必将被更加年轻、更加富有活力的后起之秀所取代,这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006年德国世界杯开幕式上,那些历届获得冠军的参赛队员,在少年们陪伴下陆续上场的情景,令我们产生怀旧的情绪。当我们看到昔日球星蹒跚的步履的时候,热泪浸湿了我们的眼眶。他们在绿茵场上的英姿又一次被回忆起来,他们用汗水和青春谱写了人生壮丽的篇章,他们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敬仰。在这群人中,我希望能够找到那个我喜爱、牵挂的人,可是没有他。我想,他永远也不会出现在绿茵场上了。除非他像范·巴斯滕一样,出任他所在国家足球队的主教练。在他曾经征战的年代里,有那么多的球迷喜欢他,我也是其中之一。虽然他退役了,但我会永远、永远记住他。即使足球场上出现比他更英俊、更潇洒的球星,我也会一如既往地思念他,他的照片依然会贴在我的卧室里,直到永远。
  他就是“忧郁王子”罗伯特·巴乔( Roberto Baggio)——全世界妇女最喜爱的球星。我之所以喜欢他,不是随大流,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喜欢。他棱角分明,身材硬朗,两眼炯炯有神,脑后非常独特的小辫,再加上他性感的双唇,我想没有女人不喜欢他的。也许有人认为我喜欢足球的动机不纯,目的是为了看有魅力的男人,可能以为我是个女色鬼。我声明,我不是女色鬼,但我就是喜欢绿茵场上高大、英俊、健美的男人。他们奔跑、拼抢的时候,有着阳刚之美、力量之美,这种美是我渴求的,也是让我陶醉的。
  记得在四年前,在路过地摊的时候,看到了罗伯特·巴乔的大幅彩照。我便买了一张,回家后贴到卧室的墙壁上——在床的对面,只要我睁开眼睛,就会看到他。这张照片是巴乔脸部的特写:头顶是卷曲的,两鬓的头发很短,白发不少。他的胡须是U行的,U上的口也被胡须遮盖住了。嘴微微张开,露出整齐的牙齿,他微笑着,深情地凝视着喜欢他的人们——如同我们一般。
  我把照片贴在墙上,这是我家人不曾预料到的一个举动。我女儿大大地吃了一惊,她不相信,她的妈妈居然有这样的爱好,她妈妈居然喜欢足球!更没想到我喜欢罗伯特·巴乔。她很兴奋,用稚嫩的声音不停地说着关于足球的话题,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小学生。总之,她对我的这种举措是大大支持的,因为她有她崇拜的偶像。同时,她还认为我爱好广泛,生活有情趣。我先生就不同了,当他看到卧室里突然出现了也一张男人的照片的时候,他的表情怪怪的。他问这是个什么人。我说是罗伯特·巴乔。他问罗伯特·巴乔是谁?我说是我的一个偶像,是意大利足球明星。他用挑剔的眼光看着照片说,他嘴长的不好,向上翘着。我想,他之所以挑剔,证明他在嫉妒。我心里暗自好笑,他是很在乎我的,我喜欢一个远在天边的球星,他就这样。如果我喜欢上一个身边的男人,他将如何呢?不过,他没有让我把照片取下来的意思。这样,巴乔的照片在卧室里贴上了。后来,图片掉了下来,我把它贴在了卧室的门上,至今仍在那里。此时此刻,我依然看到巴乔带着淡淡的微笑看着我。
  今晚的比赛开始大约20分钟了,先生在客厅里聚精会神地观看比赛。我得赶快要把这篇文章结尾了。否则,会错过精彩的比赛。
  
  他渐渐地喜欢足球了,这是我不曾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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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9
我喜欢的第一个球星是巴西人罗纳尔多。当然,我首先迷恋上了足球。
1987年,我完成了人生第一次漂亮的射门:离开家乡去一个小城读师范。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偏执地认为:即使是一个一瓢就能扣过来的小城,也有一个长105米、宽68米的足球场;再坦荡如砥辽阔无垠的乡村,也找不到一个球门。巴塞罗那、国际米兰、皇家马德里,足球只照耀城市。那些年,我浅薄地爱着足球,爱着覆盖在“足球”这个语词下面的一切事物:建筑物上傲慢的电视画面,一杯扎啤激活的四碟小菜,张扬进攻水银泻地般的商家广告。
像一次海外拉练,我狂奔乱踢了三年的结果,是回到我原先的乡村中学教书。这时,我遇见了罗纳尔多。是一个体育专题节目,每周日8点15分播出。我看见,一个顶尖级的行为艺术家,踩着桑巴的舞步,变幻诡谲的盘带,一剑封喉的射门,还有他露出兔牙的微笑。他的出现,显然是上帝的精心安排:外星人。我们只能这样称呼他,否则许多现象无法解释。在电视节目的片头,他奔跑着,把南美人的激情狂放外拓在欧罗巴人强悍的体格上,像一个奇迹。
只要一到周日,罗纳尔多就奔跑在电视里,对他的喜欢使我沉溺于他的足球生活里。罗纳尔多给我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我的双脚老是蠢蠢欲动,走在路上,也把一块小石头踢进水沟里。常常,我一个人带球,在杂草丛生的操场上跑动,无门可射,就把足球一脚踢进了黄昏。我大声地训斥着学生,我无法忍受我的学生们用手拍着足球,然后很别扭地抛入篮筐。我喜欢着罗纳尔多,他的激情狂舞以及如星光般灿烂的灵感,影响了我的生活,我开始用诗歌表述我的人生:“我常想,流动的江水不能没有波澜,这波澜应该是浪花激情的飞溅。我常想,辽阔的天空不能没有内容,这内容应该是雁阵掠起的长风。”我的内心波涛澎湃了。
事实上,我的生活太平静了,一如校园的黄昏。我想组织一次精彩的射门。1997年夏天,听说罗纳尔多要转会国际米兰了,在当时,对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偶而去小城办事,住在同学家里,便通宵地泡电视,那时,我所在的乡村还没有有线信号,晚上不到12点,屏幕就雪花飘飘了。只有城里,人物24小时在画面上不知疲倦地活动着,有足球之夜,有现场直播,当然也有罗纳尔多。于是,我开始一个大脚长传冲吊,我的一个同学下底传中,我拍马杀到,头槌攻破了小城的球门。
罗纳尔多,一路奔跑着,从米兰到马德里,自南韩至德国,有着坚定不移的目标感。很长一段时间,罗纳尔多无疑承载了我对外部世界的一些理想。我行走着,以一个人的姿态穿越着小城的生活。脚下呼呼生风。
第2个回答  2013-12-19
无意间发现你在看我,下意识抹了抹脸是不是有墨

你又在一旁象是强忍着乐真是莫名其妙不会要你好过

你总爱偷偷的瞄着我弄的我脸红心跳不知所措

借还书的理由把我的手握触电的感觉都是你惹的祸

不小心,让你的影子走进了我的生活(这怎么能怪我)

不小心碰碰碰!和你的心打了几个回合(还是输了)

不小心想你的时候越来越多

不小心,让爱走进我的心害我日夜受折磨

今天问铃铛要一首歌词,她给了我这个,本来想瞎编一个故事,可是却触动了我内心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多少想写些真实点的东西,不一定全部是事实,但是至少大部分是事实……

那个时候还没有人说我多愁善感,那个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最厌恶把爱情挂在口边的歌曲;那个时候的我早恋视为洪水猛兽;那个时候我不喜欢足球,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很阳光的女孩子,热情大气,那个时候也喜欢写文章,但是都很明朗的甚少女孩子气,那个时候被人看成是假小子,如果不是遇到他,也许一切都不会变吧……

我不知道,由一个固执的认为守护神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阳光女孩变成一个多愁善感的喜欢雨滴落心间的感觉的女孩子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就这样不可思议的发生了;也不知道由一个甚至分不清刘德华和张学友的落伍女孩变成一个会听到阿哲的歌产生共鸣的女孩子是好是坏,尽管还是喜欢民族音乐,喜欢交响乐,但是多少不再排斥流行音乐了,甚至是我曾经最以为无聊透顶无病呻吟的情爱之音;我明明很讨厌足球,当然直接理由是我曾经被人有意或是无意的用足球在一天之内砸到三次!!!相信有这种经历我有足够的理由把踢足球的和野蛮人打个等号。但是以为他,我竟然爱屋及乌到了喜欢上了足球,然后被足球特别的魅力征服。

好了,说了那么多废话,开始正题了,说一个纯真中学年代的我的故事,主题是单纯的早恋,而且是甜蜜的暗恋,如果暗恋也算是情人的话,他应该算是我的初恋情人。

那个时候,我认识的人范围很广,虽然不敢说所有的人都认识,但是能考上年级里面前面50位我都认识,可是我竟然不认识他,好惊讶,可以在我们这一堆参加选拔考试里面的人,他是唯一一个我不认识的,而且他竟然还是我们这个临时班级的班长!不由的就对他好奇起来。对一个人好奇就和他做朋友,这个是我的原则之一,何况他怎么看也不象是坏人。

开始问到我的好朋友英子,她差点用吃人的眼光望着我,“你竟然不认识鹏?不是吧,他可是我们班班长,是我们班三大帅哥之一,还是我们足球队的队长?你竟然不认识,他真的很棒哦。”足球,我一听到这两个字,耸耸肩,不过我才不会因为他喜欢足球就打消和他做朋友的想法呢。

真正和他们(当然是他们了,我那么聪明,当然是交一片朋友咯,都是和他一起踢球的好朋友)斯混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足球就像旋风一样刮过校园了,原来正好是世界杯期间,记得听他们谈的那么热火朝天,手中的一本杂志有不巧的在一个劲鼓吹足球,连我借的一本散文集里面都在一个劲的表现对某个足球巨星,仿佛叫巴斯腾的崇拜之情,连一向文静的英子也开始谈论起足球,天天电视上少不了足球,也许足球并不是野蛮人的运动,好吧,心动不如行动,我就看看足球到底有什么魅力。

真的是惊艳的感觉,我发誓,我一直追求的就是这种感觉,行云流水式的配合,完美流畅,激情四射的表演,让人精神为之一震,临门一脚,让我的心也同时紧张起来,进了,看到优美的弧线,看到一个大特写,那种表情,我发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充满了激情,整个人都有种无法掩盖的光芒,之后激情的表演,完全是情不自禁……太棒了,足球的感觉,也许我真的爱上足球了,而不仅仅是因为对他的好感。

之后,我就完全沦陷在足球的魅力里,和他们一起讨论足球,看球赛,开始去给他们当拉拉队,开始在看他们很臭的水准踢球,不同的水准一样的激情,看到他在球场上飞奔的身影,看到他汗水顺着脸颊流下的感觉,看着他,目光始终追随着他,虽然我和他们都是好朋友,但是目光却忍不住追随他的背影……

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夏天,那个夏天,我激赏激情四射年轻的欧文;那个夏天,我邂逅了忧郁高贵的真正的王子巴乔;见到了失败者的泪水,为了金色轰炸机克林斯曼没有一个辉煌的结局而扼腕叹息;感受到成功者的激情,为了东道主的意外胜利而欢呼雀跃,当然是有理由的,因为这个结局甚至让我很厉害的赢了所有男生,因为我断定了巴西绝对赢不了冠军,即使最后的对手是法国队我也没有改变立场,被男生佩服了好久,最后我很惭愧的承认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因为我不喜欢巴西队的队服(那个时候我对足球的了解等于零),所以诅咒他们一定要输,哈哈。

就在这样笑闹中,我喜欢上足球,尽管到现在,对足球的了解仍然十分有限,但是我是实实在在热爱着足球的,尽管少了他们对足球的那种狂热之情,但是我喜欢球场上球员和球迷激情四射的样子。而他们最大的收获就是多了个忠实的观众(虽然是个假小子,但是好歹也算是女孩子吧)和捡球员,他们不知道我为什么每天到球场上忍受他们很烂的球技,我不避讳的把他们的球称之为臭球,他们也很不怀好意的故意拿我当球门,不过我没有当初那么笨,会让球一天打我三次。我开始是帮他们把球拿过去,次数多了,本小姐可不乐意,就直接踢过去,他就顺便教我应该怎么踢,才不会把脚弄伤,把球踢的老远的感觉真好,特别是足球碰到脚内侧的一刹那,那中激情释放的感觉太妙了,如果我是男生我一定和他们一起去踢球了,我很难想象竟然会有男生不喜欢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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