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或者我父亲有我爷爷房子的继承权么?遗嘱什么情况下有效?

我爷爷只有我爸爸一个儿子,其他三个都是女儿。我是家里唯一的跟我爷一个姓的男孩。而且我的户口和我爷爷奶奶在一起。房子是我爷爷的。现在问题是:遗嘱怎么样算有效?如果现在他们去世了,我爷爷立了遗嘱房子给我的话,是否就完全属于我了?还是要给我的几个姑姑分?如果我爷爷立了遗嘱把房子没给我或者我爸爸,有属于我或者我爸爸的一部分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争取么?如果我爷爷没立遗嘱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四个子女平分?
要是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还活着,她有权完全支配房子么?比如我奶奶立遗嘱把房子给谁,或者卖掉怎么样的?那样我是否有属于我或者我爸爸的一部分?

1、继承和是否男孩、是否和你爷爷一个户口等没有关系。
2、房子不只是你爷爷的,由你爷爷奶奶共同购置或建起的,即使只在你爷爷名下,也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想给你,需要你爷爷奶奶共同签字同意才行。
3、【如果现在他们去世了,我爷爷立了遗嘱房子给我的话,是否就完全属于我了?还是要给我的几个姑姑分?】:
(1)遗嘱有效、遗嘱说给你的话,只由你一人继承,你爸和你姑姑们都要不到了。
(2)处分房子的遗嘱有效:符合继承法的形式,由你爷爷奶奶共同签字,最好是去做公证遗嘱,效力会高些。
4、【如果我爷爷立了遗嘱把房子没给我或者我爸爸,有属于我或者我爸爸的一部分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争取么?如果我爷爷没立遗嘱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四个子女平分?】:
(1)如果遗嘱是你爷爷奶奶共同签字、有效的:遗嘱中说不把房子给你和你爸,你和你爸就一点儿得不到。你们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再争取。
(2)如果遗嘱只有你爷爷一人签字:房子的一半按遗嘱处理,另一半是你奶奶的遗产,你奶奶百年后无遗嘱的,由你爸和你姑们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3)如果你爷爷奶奶都没有遗嘱:房子由你爸和你姑们共同继承,你爸和你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照顾较多,可以适当多分。
5、【要是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还活着,她有权完全支配房子么?比如我奶奶立遗嘱把房子给谁,或者卖掉怎么样的?那样我是否有属于我或者我爸爸的一部分】:
(1)你奶奶无权完全支配,但房子的大部分你奶奶有权支配,即:此房的3/5属于你奶奶,你奶奶有权支配。
(2)你奶奶有遗嘱卖房子:但没说怎么分钱的,钱由你爸和你姑们共同继承。你奶奶遗嘱说房子给谁,属于你奶奶的份额按遗嘱处理。
(3)不管怎么分,只要你爷爷奶奶的遗嘱中没说给你,有你爸的话,就没有你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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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6
你或你父亲属于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有你爷爷房子的继承权。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第2个回答  2012-01-14
只要遗嘱真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假如你爷爷立有遗嘱,表示房子全部由你继承,那么你姑姑他们是无权和你分的。
如果你爷爷遗嘱表示不让你和你父亲继承,那么你们也无权分,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如果没遗嘱的话,则是你父亲和你的几个姑姑平分。
最后个问题,理论上你奶奶是无权完全支配的,但是这种问题往往要考虑很多,如果你们坚持要分,不理你奶奶的决定,那你可以想象,这个家就完了。所以除非你们真的横下心分裂这个家,否则的话我建议你们让你奶奶全权支配。
第3个回答  2012-01-14
除非立遗嘱分给你或全给你,不然你肯定没有份。
第4个回答  2012-01-14
人心都肉长的,对2老好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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