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7
个人认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4
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在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5到20万的罚款。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条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相关产品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通报发展改革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