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销售旧房产,无论帐面有无原值,都只按照该房屋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来计算扣除金额吗

如题所述

土地增值税销售旧房产,无论帐面有无原值,都只按照该房屋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来计算扣除金额,这句话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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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9
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扣除的六个项目。其中第(四)项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3
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扣除的六个项目。其中第(四)项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