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危险化工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谢谢!

如题所述

4.1 领导与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安全承诺,制定文件化的安全方针和目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职责,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提供资源保障。

4.1.1 领导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企业应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员工负有履行正确的安全生产义务。

4.1.2 方针目标

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相适应;

(4)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5)公众易于获得;

(6)目标与方针相符。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企业应根据实际,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4.1.3 机构设置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并满足: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1.4职责

企业应对以下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1)企业法人;

(2)经理(厂长、总裁等)、副经理(副厂长、副总裁等);

(3)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及各副总;

(4)各级管理人员;

(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6)从业人员。

企业应对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明确安全职责:

(1)安委会或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机械、动力、设备部门;

(4)生产、技术、计划、调度、质量、计量部门;

(5)消防、保卫部门;

(6)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7)供销、运输部门;

(8)基建(工程)部门;

(9)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0)财务部门;

(11)工会部门;

(12)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13)行政、后勤部门;

(14)其他有关部门。

企业应对各生产基层单位明确安全职责。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1.5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确定提取标准,自行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如: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设施、防噪声和粉尘设施、防灼伤冲淋设施、员工洗浴和休息设施、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2 风险分析

企业应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不间断的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和隐患,确定重大风险及产生的后果,科学地评价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企业的主管领导应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明了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4.2.1范围与评价方法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企业在制定评价准则时,应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

4.2.2风险评价

企业应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适时进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和撞击;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暴露于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的环境;

(5)人机工程因素;

(6)设备的腐蚀、缺陷;

(7)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8)装置、罐区、设备的布局;

(9)工艺控制等。

企业应记录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2.3 控制措施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容忍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企业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2.4风险控制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容忍的程度。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4.2.5风险信息更新

企业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企业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2.6重大危险源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企业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宣传、培训,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使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4.3.1 法律法规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进行更新。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3.2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定期对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

4.3.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安全检维修制度;

(5)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6)防火、防毒、防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4.3.4 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3.5 管理制度修订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并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版本。

4.4 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方针、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4.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6
化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水
上或密封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二、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 2/3。灯内 酒精不足 1/4 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三、不能在木制可燃台面上使用较大功率的电炉、电热板等,也不能长时间使用煤气灯与酒精灯。
四、同时使用多台较大功率的电器(如马弗炉、烘箱、电炉等)时,要注意线路与电闸能承受的功率。
五、身上、手上、台面、地上沾有易燃液体时,不得靠近火源,同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六、化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限量、分类、低温存放,远离火源。 加热含有高氯酸或高氯酸盐的溶液,要防止蒸干和引进有机物,以免产 生爆炸。
七、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能对着人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戴保护面
罩或用防护挡板。
八、进行易燃易爆操作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 九、化验室严禁饮食、吸烟。
十、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恶臭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一、皮肤有伤口时,不得使用氰化钾。使用后的废液按《化学试剂报废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氨水和乙醚极易挥发,开启这类试剂的瓶塞时,不得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硫酸、盐酸、硝酸稀释时会大量放热,必须在烧杯、锥形瓶 等烧器类容器内进行,并将硫酸、盐酸、硝酸沿玻棒慢慢导入水中(绝 不能将水倒入硫酸中!)。
十四、水、电、气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
十五、化验室应保持整齐、干净、空气流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