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医保卡里的余额还能用。
离职后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仍然可以使用,可以用于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持卡结算,直到用完。但是,如果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
离职后医保卡余额使用的注意事项:
1. 离职后,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用于定点医院、药店的门诊费用和购药;
2. 若医保断缴达到一定期限(通常为3个月),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3. 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用于住院费用的医保报销,只能自费;
4. 若重新就业并续交医保,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5. 在新单位就业后,应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6. 若长时间未就业,可考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医保,以保持医保关系。
综上所述,离职后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仍然可以使用,用于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和购药。但如果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且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用于住院费用的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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