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汽车出事故保险定损太少 懂保险法或有经验的网友进

我在停车场泊车把别人的车尾部轻撞了一下,主要是保险杠坏了,交警和我的保险都来人了,我的全责(他车没人没动)。第二天去我的保险公司定损点定损别人的车(三者险,不计免赔也买了),定了个价(对方不让保险拆尾部保险杠检查对方所说的内伤),保险公司要求在指定的修车厂修,对方非要去4s店修,这个价格就比定损价高多了,保险说那个4s店不是他们的协议单位,肯定有差价的。最后定损单我也没签字。我和对方车就去4s店去问下大概的价,结果差价很大。
我也不可能先让他修车我们付钱,现在怎么办,我的保险额度是10万,4s的漫天要价也就大几千,这是足够的。
保险的态度就是差价我来补。
对方是进口车,4s就一家,乱开价.对方也算是讲道理的,但一定要在4s修好。对方只找我,不找我的保险公司.

1.在网上看了些帖子,这种事也是常见,最好就解决办法是走法律程序,让对方起诉我和我的保险公司,最后也是我和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出所有的钱,是这样的吗?
2,如果叫对方起诉我,他的修车费用是用4s店说的算还是非要找第三方权威机构定损。权威定价低于4S店怎么办?(进口车4s店暴利)

有过类似经历的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出出主意

  车险理赔过程一般会碰到不少问题,其中最常见的车险定损有不少争议,车险定损也有很多技巧和注意点,车主朋友如果熟悉和掌握这些知识,不仅可以使理赔的时候省心省力不少,而且可以节省一些费用,据统计,车险理赔定损争议最多的是在维修方面,主要是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以及损失部件该更换或该维修的争议。下面见常见的注意点总结如下,希望能对车主朋友有所帮助。
  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车险专家提醒大家,理赔的时候如果不清楚的问题,务必和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联系,不可稀里糊涂,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30
对方是什么车呢?一般好的车(比如奔驰、宝马、保时捷)是存在有差价问题。其实4S店也是可以砍价的,这样可以减少一些差价。建议选择保险公司推荐的4S店,或是有同样资质的修理厂(有些好资质的修理厂不一定只修理一款车型)。
第2个回答  2011-05-30
你的观点是对了,最好走法律程序,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都是倾向于受害人的,对于保险公司说4s店不是他们的协议修理厂,这个不是理由,在保险定损中如果投保时你没有指定修理厂,发生事故应该由你和保险公司协商选择修理厂。
如果对方起诉你的话,你可以要求第三方来进行定损(一般是保险公估公司)但是第三方的定损,只能起到参考作用,没有什么法律强制规定。低于4s店得话,看最后法院采取谁的定损,一般法院会考虑第三方的定损结果。追问

没有指定修理厂,不是我和保险公司协商选择修理厂而是对方一定要在4s店修理,他不在4s店就不修就天天催我我去4s修他的车,不理他也不好,对方也是个讲理的人

追答

那就让他上诉,由法院来判决,那时保险公司理赔的根据就不是保险公司的定损额了,而是法院判决的实际修理费用,最好是让他上诉保险公司。这样上诉成功的话,上诉费用也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3个回答  2011-05-30
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如果保险公司不让步,就只能让对方起诉了。

通常法院会支持受损者个人,因为保险公司那边对于此类诉讼不会很较真。说句大白话,保险公司只需要一个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已。

即使保险公司较真,对你也没有损失。法院判定的损失费无论高或低,都在保险理赔范围,你只是走过程罢了。

提示一下:法院判决前不要先行赔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满意,请加精追问

保险公司只需要一个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已。 怎么理解?你所说的这个法律文书内容是指法院判保险公司赔钱? 如果对方先去4s店高价修了再起诉我, 修好了权威机构也不能定损了吧(就算定损了还是比4s低),那这个高价法院认可吗?

追答

在实践中,通常法官审理这类案件,因为索赔的人通常闹得凶,保险公司通常并不较真,很多时候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出庭也是走过程,因此法官倾向于索赔一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多。保险公司拿到判决书,不管内容如何,他就可以走账,对于工作人员来说省了很多麻烦。

对方高价修车,只要不是你垫付的,你就不必要管。对方起诉后,法官支持了,是保险公司赔,法官不支持,也是保险公司赔。

高价是否被法院认可,其实只要不是你垫付的,跟你的关系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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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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