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改选,正式选举时,人数要求?

如题所述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达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扩展资料:

代表的选举要求: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资料中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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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3
总之不为庸,这个月是正式选举时,需要人数过半数才能合理
第2个回答  2011-05-27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达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29
实到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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