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企不允许交通补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隐性福利:在央企和国企中,按照不同级别有一定的补贴额度。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各项补贴,一些地方设定了免税线,线下视作公务费用不予缴税,线上则视作个人工资收入,由单位代缴个税。有些地方制定车贴标准,总的原则是以工作职能、责任、公务活动所需的交通开支为依据制定的,为了严格防止车贴福利化倾向,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确保专款专用。打入市民卡的车贴,除了可以在公交车、出租车、加油站、车辆年检、车辆保险等与公务交通相关事项上支出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其他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在财政较往年紧张的背景下,税务总局开展了2009年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而此次推行的补贴征税,便是直指检查过程中,不少大国企存在的补贴超标问题,而且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超标部分并未缴税。同时,由于大型垄断国企效益很好,会通过买保险等各种方式给员工增加福利,但都未纳税。所以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才针对这些单位,制订了此项规定,并不是广而推之的。
一、征收税费
1、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发布通知,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将计征个税。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通知称,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针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通知指出,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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