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如题所述

产前检查报销最高标准是800元,顺产和自愿剖腹产是3000元,剖腹产是5000元。合肥生育保险报销不是按比例报销,而是有一个最高报销标准!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这个标准,就只按这个标准报销,如果没有超过这个标准,就按实际所花的医疗费用报销。合肥生育津贴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是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

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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