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就业三方协议违约金
请法律专业人士帮我分析一下吧,感激不尽。。今年1月份与某公司签订了就业的三方协议,协议上学校个人公司都已签字盖章。。但在后面的备注栏里关于报到违约金的问题,公司已盖章签字,个人还没签字。协议在自己手里的。。现在要毁约,签其他单位,必须到学校拿一份新的三方协议,但学校规定要有原协议的签订单位出具解约函,而原单位又要我付违约金才给我解约函,这样合法吗(从法律的角度),备注栏里的违约金这些我都没签字,应该是无效的呀,为什么要付违约金。。。我知道自己违约不道德,但是。。。。。。麻烦法律相关专业人士帮帮忙,给我指点一下吧,谢谢了哈。祝生活开心 ,工作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