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老板是外地的,在我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老板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原告就被告,你必须去对那个老板有管辖权的法院,才能起诉。

你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用,老板是外地的,那个法院就对他没有管辖权。重复一遍,【原告就被告】。

而且,劳动纠纷实行“先仲后裁”,应该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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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老板是外地的”诉讼,既可以在工作所在地,也可以在老板户籍所在地,但不能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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