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4月我失业的时候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我现在的兄弟,那之前我们从来不认识,是他在他们公司帮我谋了一个工作。那时候刚毕业很穷,他帮了我很多忙,我在他家住了一个多月,他父母都很关照我对我很好。在05年的9月我离开了内江,来到了重庆。因为我有亲戚在重庆,我有了工作,06年他来了重庆。那时候的条件也不太好。我们大家一起租房子,大家在一起很高兴。在07年初的时候他在网上面认识了一个女孩,后来他来到了铜仁。在09年的时候因为一此事情跟家里闹翻了。所以在9月份我来铜仁投靠他来了。他又帮我落实了工作。在2010的4月份,我找了一个铜仁的本地人,她肯帮我在铜仁开公司,我把我兄弟拉进来了。在今年之前我们是赚了钱的,由于钱来得太快,花得差不多了,今年盘帐的时候还亏了。我把这个情况跟家里面说了,在年初的时候家里就叫我回重庆 ,我一直不同意。因为我感觉是我把我兄弟拉下水的,我很内疚,我不想回家,不想失去我最好的兄弟。家里每天晚上都要给我打电话施压,一直到前几天他们说,要是我不回家,他们就不会再认我,当天晚上我把这个情况跟我兄弟说了,他说他理解我,但要是我回重庆了,他不会再要我这个兄弟。我该怎么办
要是双方的工作都做不通呢?只能取其一,应该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