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5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
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独立核算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只需将财务报表上报独立核算的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在其所在地统一申报纳税即可。
第二,作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无论是内部审计或上市,均不受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影响,无需担心。
第三,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应是季度终了15日内。年度汇算清缴是次年5月底前。
第2个回答 2011-06-02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但你应该提供总公司汇算清缴后的报表及税单复印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2
不用进行汇算清缴。但要提供总部此项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4个回答 2011-06-02
不用汇算清缴,但应有由总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