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和贷款都是男方名字,还有6年还清贷款,现在要协议离婚将房子给女方。协议书上明确写明了余下贷款由男方偿还,并在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后将房子过户给女方,且女方自离婚之日起至过户之前可以将房屋卖掉男方要全力协助。请问:1,如果在房子过户前男方将房子偷偷卖掉,女方起诉法院,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2,女方在离婚后至房子过户前是否可以将房子出租或卖掉。谢谢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是有两个方式的,其中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领取离婚证,另外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那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协议书中可以约定房产归属的法律问题,约定房产归属时要注意以下这3个问题:
在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房产,支付了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是双方共同签订借款的,对于银行来说,借款人是男女双方,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离婚,都不能改变的,即使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以后的房贷由男方来偿还,但这样的约定只能对男女双方是有效的,对于银行是没有效力的,所以,银行照样可以找女方偿还贷款的,一旦男方不如期偿还贷款,甚至会影响女方的征信。
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约定清楚,如果男方未如期偿还贷款给女方造成损失的,女方有权男方赔偿损失。
协议书约定将房产给男方,但是有房贷的存在,在未偿还完毕贷款前,是很难过户的(民法典施行后会有所改善),所以,在男方想要以后房产过户不产生问题的,那就要约定清楚女方协助过户的义务,以及女方不配合过户时,给男方造成损失的,女方也是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女方的户口还在这个房产上,那以后男方想出售房产,或者男方再婚,想要添加新成员的户口,而女方的户口还登记在该房产上,那就影响男方的正常使用房产了,所以,在协议书中也要约定清楚,女方要在领取离婚证的多少日后,将户口迁移走,否则,给男方造成不便的,男方可以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