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庭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如题所述

法院行政庭的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编制本院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财务报表等工作;

2、负责本院的财务和各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建设和保管、维修工作;

4、负责车辆、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公务、会务具体生活安排工作;

6、负责干警食堂的管理工作;

7、负责法院物业管理、卫生管理。

8、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日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做好司法行政科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9、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1、依法审查、受理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负责接受行政案件的法律咨询,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

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1、当事人陈述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 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民事诉讼的主要特性:

1、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3、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不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不能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伦理上的冲突、政治上争议、宗教上的争议或者科学上的争议等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调整的对象。

5、自由性: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有权依法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被告也有权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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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4

行政审判庭简称“行政法庭”、“行政庭”,是人民法院内专门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

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主要工作是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公民或法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主要负责案件如下:

1、财政税务行政纠纷案件;

2、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3、工业产权行政案件;

4、生产经营管理行政案件;

5、基本建设、土地管理行政案件;

6、计量、统计、邮政行政案件;

7、医药、卫生管理行政案件;

8、工商管理行政案件;

9、治安管理行政案件等。

扩展资料

法院行政庭主要处理:

1)财政税务行政纠纷案件;

2)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3)工业产权行政案件;

4)生产经营管理行政案件;

5)基本建设、土地管理行政案件;

6)计量、统计、邮政行政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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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行政审判庭简称“行政法庭”、“行政庭”,是人民法院内专门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

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主要工作是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公民或法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主要负责案件如下:

1、财政税务行政纠纷案件;

2、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3、工业产权行政案件;

4、生产经营管理行政案件;

5、基本建设、土地管理行政案件;

6、计量、统计、邮政行政案件;

7、医药、卫生管理行政案件;

8、工商管理行政案件;

9、治安管理行政案件等。

扩展资料

行政庭庭审程序:

1、开庭准备

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

4、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5、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人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6、宣读判决

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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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一、依法审判一、二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依法对非诉行政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三、认真分析新形式下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齐全。

五、大力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合议庭职责,不断提高审判水平。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不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

七、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八、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扩展资料:

法院行政庭主要处理:

1)财政税务行政纠纷案件;

2)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3)工业产权行政案件;

4)生产经营管理行政案件;

5)基本建设、土地管理行政案件;

6)计量、统计、邮政行政案件;

7)医药、卫生管理行政案件;

8)工商管理行政案件;

9)治安管理行政案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卫中级人民法院——政庭工作职责(含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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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法院行政庭主要负责工作:
  1、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依法审查、受理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3、负责接受行政案件的法律咨询,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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