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车主还有赔偿责任吗?

我弟弟骑摩托车被一辆大客车撞死了,事故认定大客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付30万,车主还有赔偿责任吗?如果有,标准是多少?有明白的朋友请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保险公司已经将所有应赔偿金额全部赔偿完毕后,车主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如果受害者在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其赔偿请求得到全部满足,则车主没有赔偿责任了;
2、如果受害者在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其赔偿请求尚未得到全部满足,则对受害者的合理赔偿请求部分,车主是有赔偿责任的;
3、原则上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吉林省长春市)是由肇事方承担的。
第2个回答  2011-07-28
因为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交通费,抚养费用等等,按照江苏的标准,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至少在五十万以上,保险公司负责赔偿30万,其它的应该有车主承担,具体数目应该当面咨询,因为涉及到你的父母的年纪以及小孩等等问题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追问

内蒙古农村户口您知道多少吗?大约多少万?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02
8月6号,我开车正常行驶上坡,从左边大坡下来一个未成年开民用三轮车(交警做了车辆鉴定书属于轻便摩托车)带着二个未成年直接从坡上冲下来了,撞我车上,我就车灯破了,别的都正常,伤着二个孩子多处骨折已经出院,开车的13岁右眼球破裂,也许以后会有伤残,据说会有7-8级伤残,事故认定书下来我们责任对半,这种情况下后期保险赔付之后,我作为车主还需要赔付吗?
第4个回答  2011-07-28
要看你是哪省的,还有你弟弟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