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计算加班费合理合法吗?

我们单位的工资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每天25元。2.岗位工资1000元.3绩效工资给满是300(不过很少给满总是给一半或者70%)。单位在给加班工资的时候就给基本工资的300%也就是只多给我们50元钱。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这个加班是节假日加班,比如国庆加班。或者过年的加班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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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8
加班费的计算:每月固定工资除以21.75天(每月平均工作天数)得到一个具体金额后(最好以小时为单位),正常加班工资在此金额上乘以1.5倍再乘以工作时间,双休日加班工资在此金额乘以2倍再乘以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工资在此金额上乘以3倍再乘以工作时间。追问

非常感谢可是单位的态度很强硬告诉我们不干拉倒,而且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失业保险还不给出手续,让我们的保险白交。单位自己辞职的好多人都没有拿到保险金,我们该怎么办?

追答

不怕,你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此举明显违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8
法定节假日加班班费三倍,双休日两倍,其他1-5倍。
第3个回答  2011-07-28
不合理。应该是180左右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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