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中的第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

建筑行业中的第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则是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中的一种。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可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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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A证、企业负责人
B证、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就是说每三年这个证书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如果不参加这个证书就没用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8
第三类人员可能是批从学校毕业的正规军,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才职得职证书的工作人员,所在企业安排这类人员可以继续学习。
第3个回答  2011-07-18
是不是三级教育啊 ?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对其进行的三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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