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签的房产继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造好以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产权证人名字还是母亲陆爱芳,任何一方都不得随便更改,如果要改,必须要得到兄弟两家的双方同意,否则更改无效。在母亲百年以后如果这房屋产权证的变更(改为:我老公的名字)对我老公有利益所在,则同意变更;如没有利益所在,不必变更。但在更改之前必须要通过对方,并重新签订协议公证,以确定双方之权益,然后方可变更。

我想咨询的是:其协议上写了“对我老公有利益关系才变更“这里的利益关系就是希望将来能够再向政府批复建筑(农村),需不需要在协议上直接写明这样的利益?在协议上提出这样的利益关系违法吗?还有如果我大伯到时不同意,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这份协议当作法律依据吗?还有哪些需要更改的,请指示,谢谢!

1.如果没有母亲的遗嘱,父母亲的遗产是由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平均继承的。
2.当然你们兄弟之间也可以用协议的方式协商这用父母亲名字登记的资产归给谁,只要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就有效。
3.只要有现成的建筑在,要重建的利益也是现成建筑所有人的,所以,如果房子协商给你的,那以后重建的利益也是你的,不需要写明“政府批复什么”。
4.对于产权的归属协商纯粹私法,不违法。
5.民事协议当然可以作为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但是好像你上面说的并没有说将房子让给你方。
6.去网上下载一个标准的民事合同格式文本,将房子所有权让给你的承诺要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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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2
假如你母亲还健在,你们写的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当然如果是你母亲写的遗嘱可以有效。
第2个回答  2011-07-12
1、如果你老公和弟弟只有你婆婆的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你老公和弟弟都成家了,村里没另批准分给他们宅基地,兄弟俩可以各自要求村里分一块宅基地的,如果现在兄弟俩都有房屋或已经有宅基地建房了,无论协议书怎么写的,依法是村里不会再批地基给你们的,一对夫妻只能分给一块宅基地的。你们现在的协议是有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3
可以直接写明目的,以便到时候容易界定,并不违法。如果你大伯倒是不同意,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过,亲兄弟之间最好协商解决,社会都和谐了,咱更应该以和谐的方式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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