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谨供参考
随着公司规模日益壮大,员工人数的增加,为了上下班交通的便利,员工拥有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同时给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为了严肃
交通法规,确保员工出行安全,为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就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
1、实行职工车辆进入公司查验《出入证》制度。
(1)公司所有拥有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职工于10月8日之前向所属部门或单位如实填报个人材料(统计表附后),交验
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复印件(电动车暂不要求交验证件)。各部门或生产单位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统计表统一交行政管理部备案。行政管理部对证照齐全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发放进入公司《准入证》,对证照不全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敦促其尽快完善手续,完善一个办理一个。
(2)公司职工新购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自行到行政管理部登记,办理进入公司《出入证》。
(3)自10月11日起公司及各分支单位门卫开始查验《出入证》,凡证件不全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禁止驶入公司,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监督,督查办、行政管理部统一稽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2、厂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规定。
(1)职工驾乘证照齐全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到达厂大门时一律下车,接受门卫查验《出入证》,所有厂区道路限速5公里/小时。厂区范围内职工办事、食堂就餐一律不准驾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
(2)车辆进入厂区后按顺序停放在停车棚或由门卫指定停放地点,其他非停车地点一律不得停车。车辆停放妥当后必须上锁或采取其他防盗措施,以免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