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我提出劳动仲裁 我必须的去吗?如果不去会怎样?

公司对我提出劳动仲裁,原因是公司发现在别的网站上有我的手机号码,说我在外面接单子,但是我并没有去接,只是在一些门户网站上发了一些宣传的信息而已,并且在2月底的时候私自停了我的社保,但是我不在国内,等我回国后,我桌子上面被收拾的一干二净,而且不要我来上班,并且说要调查我,然后我就没去上班了,过了几天,公司打电话说我在别的网上发信息,说我做私人业务,说给公司带来10几万的损失,我瞬间就毛了,我根本就没做过,公司就胡乱说,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过了段时间就接到劳动仲裁的电话,叫我过去,说你们公司对你提出了劳动仲裁,本人最怕麻烦,就不是很想去,有专业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吗?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如果不去,会被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那么有败诉的可能性,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去仲裁委拿一下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那看对方申请的什么,然后找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针对性的进行抗辩,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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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5
我觉得你应该这样看问题:

1. 出庭应诉,不仅是法律强加在你身上的义务,更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在《世界人权宣言上》有这样类似的话:对任何公民,未经依法审理,并作出生效的判决,不能认定其有罪。这虽然说的是刑事犯罪方面,但我觉得民事上也适用的。出庭应诉,反驳并戳穿对方的诉请或虚假证据,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2. 既然是权利,那么你是可以选择放弃的。因此,不去应诉,从法律意义上就是你自动放弃了自己反驳对方的这个机会。而且,因为这种放弃,还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仲裁庭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作出缺席审理,最终给出缺席判决。

3. 如果最终的裁决对你不利,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因无法找到你的个人财产而无法执行,那也会给你的个人诚信记录抹上浓浓的污点。今后,这种不良诚信记录也有可能会对你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巨大的烦扰。

4. 所以,给你的建议是:积极应诉,真理是愈辩愈明的,消极躲避在这种场合绝对不适用。退一步说,你如果怕麻烦或耽搁自己的正事的话,也可以以特别授权的方式将应诉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律师去代你出庭处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用。
第2个回答  2019-10-27
只要你工资高于当地基本工资,内部调岗很正常的,再说,技多不压身的,如果你又懂生产有懂维修,哪怕不愿意干了,出去找事情也是个优势的。建议配合做事吧,又不是很辛苦的工作。再说单位暂时效益不好,如果你不服从安排,以后想被老板重用都困难的。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没必要再学习知识了,可以选择不服从安排的。忠言逆耳利于行。三思而行吧。
第3个回答  2011-04-25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所以说你如果不去的话,仲裁庭会做缺席判决,建议你去参加,通过辩论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11-04-25
既然公司对你提出劳动仲裁,无论理由是什么,都必须慎重对待,认真准备与劳动仲裁有关的证据或证明并准时参加庭审。用事实和证据说明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单位对你的指控子虚乌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切忌因所谓的怕麻烦而不去出庭,等于放弃了为自己辩解或澄清事实的机会,仲裁委也可以在你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缺席裁决,那样的结果,绝非你的本意,岂非得不偿失?!
如果可能,可以聘请律师代为处理,省心省力,但要支付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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