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前提下,将其摄影作品、文字作品刊登到网上 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什么权利

在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时应注意那些事项

  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该作品没有公开发表过 则还侵犯其发表权。使用他人摄影作品应经过授权 依照授权范围使用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如果该作品没有公开发表过 则还侵犯其发表权

使用他人摄影作品应经过授权 依照授权范围使用追问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这个相符吗?

追答

这个概念不是很准确 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你可以查一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3
侵犯了著作权人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他人作品发布到网上 网站在下列两种情形应承担相应责任 (1)出于故意(2)经著作权人通知删除而不删除的 对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普通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
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一般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