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保险公司,说他做担保人可以帮我从公司办理10万贷款,我只要有同额度存折复印件就行。我拼凑了10万存入个人账户。他拟了一份借贷手续,让我抄下来(债权人是他名字),他说要交给公司存档,一周后就可以领到贷款。第二天找我,说有急事,先借我存折里的钱用一下,几天就还。因为是多年朋友,我没多想就借给他了,当时也没打借条。后来我问他贷款的事,他推三阻四,朝他索要欠款,他又一拖立案再拖,后来不认账了。在我一再要求下,他写了一张收到条给我。我以诈骗案报公安局,人家不说证据不足不立案。可是我有向朋友要账时的录音,尽管不完全清楚,可是几次联系起来听还是能说明问题的。公安做法对吗?请求得到您的指点,不胜感激!
没有,急死了。难道录音无效吗?
追答公安不认定,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