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体检听力检测结果是:双耳高频平均听阀60dB。(确定是在噪音环境下引起的),问下离职后有什么补偿没

如题所述

你的情况,需要医学复查进一步判断。
1.如果仅仅是高频听损,语频听阈无提高,不伴耳鸣,为观察对象,注意个体防护就行了;
2.如果仅仅是高频听损,语频听阈无提高,伴耳鸣,就属于职业禁忌,需要调离噪声岗位;
3.如果伴有语频听阈提高,则可根据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中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条件,诊断为职业病,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

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中,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4 观察对象
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HL)。
5 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5.1 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
5.2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
5.3 重度噪声聋:≥56dB(HL)

6 处理原则
6.1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外。
6.2 轻度、中度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作业场所,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6.3 重度噪声聋患者应配戴助听器
6.4 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业1年,高频段3000 Hz、4000 Hz、6000 Hz任一频率,任一耳达65 dB(HL))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2 确切的噪声作业史系指在超过GBZ2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卫生限值的噪声作业,即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8等效接触噪声限值≥85dB(A)。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时间,按每增加3 dB(A)接触时间减半的原则,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A.3 职业性噪声聋的听力评定以纯音听阈测试结果为依据,纯音听阈重复性测试结果各频率阈值偏差应≤10 dB(A),听力损失应符合噪声性听力损伤的特点。
A.4 鉴于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有暂时性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后12~48h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若筛选测听结果已达观察对象或噪声聋水平,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
A.15 诊断步骤
A.15.1 耳科常规检查。
A.15.2 在做出诊断评定前,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的纯音听力检查(纯音听阈测试按GB/T7583和GB/T16403规定进行),两次检查间隔时间至少3d,而且各频率听阈偏差≤10dB;诊断评定分级时应以听阈最小值进行计算。
A.15.3 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按GB/T7582进行年龄性别修正。
A.15.4 怀疑中耳疾患时可进行声导抗检查。追问

我只是想具体知道离职该怎么办?

追答

需要医学复查进一步判断。
1.如果仅仅是高频听损,语频听阈无提高,不伴耳鸣,为观察对象,注意个体防护就行了;
2.如果仅仅是高频听损,语频听阈无提高,伴耳鸣,就属于职业禁忌,需要调离噪声岗位;
3.如果伴有语频听阈提高,则可根据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中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条件,诊断为职业病,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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